为落实《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深化全市审批服务“马上办”作风效能建设改革工作的通知》(市政办[2015]82号)的文件要求。根据我局实际,在对外对内使用时都是以“28365 一365.com印章”和“28365 一365.com办公室印章”来办理相关事宜,没有设立行政审批专用公章。我局印章使用管理办法如下: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印章管理,根据《桂林市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28365 一365.com管理印章的种类。
(一)28365 一365.com的印章。
(二)28365 一365.com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28365 一365.com办公室负责局印章和局办公室印章管理工作。要指定专人管理印章,切实做好防盗、防损,确保印章安全。
第四条 印章的使用要符合其适用范围。
(一)28365 一365.com印章,主要用于:以28365 一365.com名义发出的各种文件(含电子公文);对外及行政审批用。
(二)28365 一365.com办公室印章,主要用于:以市统计局办公室名义发出的各种文件;开具的证明材料;需要用印的其它文书。
第五条 印章的使用必须经过有关负责人审批。要坚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审批用印。审批用印时,要严格审核需用印的文件、材料等内容与印章适用范围是否相符。
(一)28365 一365.com印章的使用,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其他局领导、办公室主任审批。
(二)28365 一365.com办公室印章的使用,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其他局领导、办公室主任审批。
第六条 印章使用前应当进行用印手续审核。印信管理人员要认真审核用印的文件、信函等审批手续是否完善,手续完善的按规定用印,原则上审批一次,用印一次。未经过审批或审批手续不完善的,应退回补办或完善审批手续后再予用印。对不符合印章使用规定的,一律不许用印。
套印章由印信管理人员按规定办理手续后,在指定印刷厂监印。
第七条 印章使用要进行登记。各类印章的使用要有专用登记本,登记内容包括用印时间、事由、批准人、用印人等,每次用印时都要逐一登记清楚。
第八条 印章使用后的底稿、附件及有关材料应予归档。以统计局或统计局办公室名义发出的各种文件、函件、材料等,由局办公室负责整理归档;其它印章使用后,由各处(室)各单位负责整理归档。
第九条 印信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严格按规定使用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