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职责
1、统计局本级:
(1)根据《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广西统计监督检查条例》、《广西统计监督检查条例补充规定》和其它行政法律、法规及国家统计系统的统计规章制度,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全市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市辖各县(区)、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依法进行统计管理登记。
(2)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准确地反映国民经济运行态势,科学地剖析宏观经济中各种错综复杂的经济关系,并分析其发生、变化规律,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优质、高效的信息和决策依据,并对国民经济运行进行有效的监督;根据国家统一的统计报表制度、统计标准,制定我市地方调查计划,审定部门统计标准。
(3)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国家统计系统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统一组织协调市辖各县(区)、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工作,审批各县(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组织全市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
(4)搜集、整理、提供全市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预测和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搜集、整理、提供全国、全区及外省市基本统计资料,并与我市进行对比研究。
(5)统计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市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规划、协调全市社会经济信息咨询服务行业,积极培育和发展我市的信息咨询服务市场。
(6)组织、指导我市政府统计系统和部门行业统计的基本建设,建立健全全市统计工作网络,推进统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立健全和管理我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市辖各县(区)、各部门的统计数据库网络。
(7)根据我市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和国家统计系统的要求,研究制定我市统计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经批准后贯彻实施。
(8)组织指导全市统计科研、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9)协助市辖各县(区)管理县(区)统计局局长、副局长,协助职称改革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统计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和资格考试工作。
(10)领导和指导局属事业单位的工作。
(11)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桂林市统计信息自动化中心(普查中心):
负责组织全市统计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工作,制定全市统计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全市统计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规划、管理维护及应用推广工作;负责组织统计调查数据处理与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库系统及安全保障系统;负责组织全市统计系统的信息技术应用与技术开发工作,指导全市统计工作自动化系统业务工作;负责全市统计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维护与管理工作。定期进行人口、经济和农业等三项普查;进行临时性普查工作;负责城乡居民收入一体化调查;负责实施经常性基本单位统计调查及其名录库的维护和更新工作;负责交由事业单位承担的有关社会经济情况的统计监测工作;承办国家统计局普查中心、自治区统计局普查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1、统计局本级:我局内设科室13个,分别为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科、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科、国民经济核算科、工业交通统计科、贸易外经统计科、固定资产投资科、社会科技人口统计科、农村社会经济统计科、旅游服务业统计科、能源资源环境评价统计科、住户调查科。
2、信息自动化中心:按照市编[1998]153号文件,该中心为正科级事业单位;根据市编[2002]36号文件,对外加挂28365 一365.com普查中心。根据桂人函[2007]738号文件精神,该中心为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1、市统计局本级:现有机关行政编制34名,工勤编制3名;行政在职人员28名,工勤在职人员3名。其中:处级在职7人,科级在职21人,工人3名。
2、统计信息自动化中心(普查中心):现有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26名。现在职人员21名,其中:副主任2名、主任科员3名、副主任科员2名、科员14名。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我局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统计工作要求,继续坚持深化统计改革,强化统计基础,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强目标管理,全面提升统计水平,实现统计服务优质高效。
(一)抓好重要指标监控,确保目标工作全面完成。继续围绕中心工作抓好GDP等指标统计工作,根据指标趋势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制定科学的工作措施。一是加强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二是严格把控重点企业发展态势,实施严密的数据监控,定期撰写监察分析报告,对不达标企业提出针对性指导意见。三是充分发挥统计部门职能,利用数据摸清全市经济发展状况,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二)继续抓好统计方面改革。工业统计方面,强力推进工业统计业务基础规范化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试点工作,继续推进工业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继续抓好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工作;服务业统计方面,采取点面结合,重点突破的方式,继续推进服务业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继续加快推进服务业统计改革三个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与发改、商务、旅游、交通等相关部门的联席制度,把服务业统计改革继续引向深入。投资统计方面,按国家、自治区的要求,继续加强建设领域统计方法改革,加强投资项目统计调查对象入库监管,联合住建等部门继续加强建设业发展运行监控,为确保全市全年的经济发展预期目标奠定基础。
(三)努力向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统计服务。针对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开发和运用统计数据,加强统计信息服务,向市委政府、部门、县区及社会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
(四)创造良好学习氛围,加强统计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加大人才培养选拔力度,做好新入职人员、业务骨干以及高级人才的教育培训工作,强化统计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二是合理促进干部轮岗交流学习,打破传统的科室划分界限,使人才干部有序合理的流动,不断促进干部队伍的持续发展。三是廉洁从政,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认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附件1)
二、部门收入总表(附件2)
三、部门支出总表(附件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附件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附件5)
六、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附件6)
七、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附件7)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附件8)
九、“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支出表(全口径和一般公共预算)(附件9)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附件10)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附件11)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附件12)
十三、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申报表、共性和个性指标)(附件13)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三公”经费编制说明
一、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378.89万元,同比减少39.87万元,下降2.81%。其中:一般预算经费拨款1378.89万元。同比减少39.87万元,下降2.81%。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相关文件精神,我局今年有人员退休和调离。
(二)支出预算总体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1378.89万元,基本支出910.0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6%;同比减少1.20万元,下降0.13%。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相关文件精神,我局今年有人员退休和调离。
项目支出468.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4%;同比减少38.67万元,下降7.62%。2018年随着“四上”企业培育规模的发展壮大,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的深入实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数据发布、第四次经济普查及投入产出调查的全面开展以及服务业试点工作的改革创新和城乡住户一体化,统计工作任务较2017年更加繁重复杂。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1200.30万元(行政运行支出737.4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50万元,信息事务支出23.90万元,专项统计业务支出318.58万元,专项普查活动支出10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7.05%,同比减少116.10万元, 下降8.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9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2.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98%,增加23.62万元,增长40.15%;农林水支出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43%;住房保障支出63.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58%,同比增加19.61万元,增长 45.05%。
2、按支出结构分类科目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910.0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6%,同比减少1.2万元,下降0.1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69.25万元,占基本支出84.53%,同比增加188.61万元,增长32.48%;基本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106.96万元,占基本支出11.75%,同比增加0.85万元,增长0.80%;基本支出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80万元,占基本支出3.72%,同比减少190.66万元,下降84.94%。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468.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4%,同比减少38.67万元,下降7.62%。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52.38万元,占项目支出96.48%,同比减少44.67万元,同比下降8.99%。资本性支出10.50万元,占项目支出2.24%,与上年持平。其他支出6万元,占项目支出1.28%。
二、2018年财政拔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1378.89万元,基本支出910.0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6%,同比减少1.20万元,下降0.13%。项目支出468.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4%,同比减少38.67万元,下降7.62%。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737.42万元,占基本支出81.03%,减少71.43万元,同比下降8.83%。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7万元,占基本支出2.97%。
行政单位医疗48.4万元,占基本支出5.32%,增加15.04万元,同比增长45.08%。
公务员医疗补助34.05万元,占基本支出3.74%,增加8.58万元,同比增长33.69%。
住房公积金63.14万元,占基本支出6.94%,增加19.61万元,同比增长45.05%。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5万元,占项目支出2.24%,减少10.28万元,同比减少49.47%。
信息事务23.9万元,占项目支出5.10%,增加9万元,同比增长60.40%。
专项统计业务318.58万元,占项目支出67.94%,减少4.39万元,同比下降1.36%。
专项普查活动109.9万元,占项目支出23.44%,减少39万元,同比减少26.19%。
其他扶贫支出6万元,占项目支出1.28%。
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1200.30万元(行政运行支出737.4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50万元,信息事务支出23.90万元,专项统计业务支出318.58万元,专项普查活动支出10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7.05%,同比减少116.10万元, 下降8.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9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2.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98%,增加23.62万元,增长40.15%;农林水支出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43%;住房保障支出63.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58%,同比增加19.61万元,增长 45.05%。
3、按支出结构分类科目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910.0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6%,同比减少1.2万元,下降0.1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69.25万元,占基本支出84.53%,同比增加188.61万元,增长32.48%;基本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106.96万元,占基本支出11.75%,同比增加0.85万元,增长0.80%。基本支出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80万元,占基本支出3.72%,同比减少190.66万元,下降84.94%。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468.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4%,同比减少38.67万元,下降7.62%。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52.38万元,占项目支出96.48%,同比减少44.67万元,同比下降8.99%。资本性支出10.50万元,占项目支出2.24%,与上年持平。其他支出6万元,占项目支出1.28%。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8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18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2018年 “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一)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18年全口径预算安排“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126.56万元,同比减少22.79万元,下降15.26%。具体如下:
1、2018年全口径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总计1.22万元,与2017年同比减少2.38万元,同比下降66.11%。“三公”经费支出总体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严格控制出国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改革车费的开支,因此2018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比2017年预算有所减少。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0万元,同上年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1.22万元,增加0.02万元,同比增长1.67%。增长原因是由于我局在编人员增加了3人,基本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例中的公务接待费相应增加。
(3)公务用车费。2018年预算0万元,减少2.4万元,同比下降100%。下降原因是全市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后,我局按照政策规定减少了5辆公务用车,未保留公务用车,从而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0万元,减少2.4万元,同比下降100%。下降原因是全市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后,我局按照政策规定减少了5辆公务用车,未保留公务用车,从而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②2018年预算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2、会议费。2018年会议费预算9.04万元,增加0.02万元,同比增长0.22%。增长原因是我局在编人员增加了3人,基本支出中的会议费相应增加。
3、培训费。2018年培训费预算116.30万元,减少20.43万元,同比下降14.94%。下降原因是我局根据“八项规定”,合并了相关专业培训项目并压缩了培训经费。从而使培训费有所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126.56万元,同比减少22.79万元,下降15.26%。具体如下:
1、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总计1.22万元,与22017年同比减少2.38万元,同比下降66.11%。“三公”经费支出总体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严格控制出国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改革车费的开支,因此2018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比2017年预算有所减少。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0万元,同上年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1.22万元,增加0.02万元,同比增长1.67%。增长原因是由于我局在编人员增加了3人,基本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例中的公务接待费相应增加。
(3)公务用车费。2018年预算0万元,减少2.4万元,同比下降100%。下降原因是全市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后,我局按照政策规定减少了5辆公务用车,未保留公务用车,从而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0万元,减少2.4万元,同比下降100%。下降原因是全市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后,我局按照政策规定减少了5辆公务用车,未保留公务用车,从而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②2018年预算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2、会议费。2018年会议费预算9.04万元,增加0.02万元,同 比增长0.22%。增长原因是我局在编人员增加了3人,基本支出中的会议费相应增加。2018年会议明细如下:
编号
|
会议名称
|
会议类别
|
会议主要内容
|
预算金额(万元)
|
会议地点
|
会议次数
|
参会人数
|
会议期限(天)
|
1
|
统计表彰工作会议
|
3
|
表彰在统计工作中为桂林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
9.04
|
桂林榕湖饭店
|
1
|
250
|
1
|
3、培训费。2018年培训费预算116.30万元,减少20.43万元,同比下降14.94%。下降原因是我局根据“八项规定”,合并了专业培训项目并压缩了培训经费。从而使培训费有所下降。2018年培训明细如下:
编号
|
培训名称
|
主要内容
|
预算金额(万元)
|
培训地点
|
培训次数
|
参训人数
|
培训期限(天)
|
1
|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培训
|
经济普查质量抽查、工作布置、协调等
|
20.43
|
广西区统计局桂林培训中心、局会议室
|
8
|
450
|
10
|
2
|
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三新”统计工作调查培训费
|
宣传、布置、统计业务协调、数据处理软件及数据处理、开发等
|
6.57
|
广西区统计局桂林培训中心、局会议室
|
4
|
150
|
8
|
3
|
国民经济核算、文化产业、人口变动和劳动力调查、节能减排监测等培训费
|
国民经济核算、文化产业、人口变动和劳动力调查、节能减排监测统计业务
|
9.4
|
广西区统计局桂林培训中心、局会议室
|
12
|
279
|
8.5
|
4
|
城乡居民住户调查一体化工作培训费
|
城乡居民生活调查一体化统计工作业务
|
6
|
广西区统计局桂林培训中心、局会议室
|
3
|
200
|
3
|
5
|
服务业统计工作培训
|
服务业统计工作业务
|
9.9
|
广西区统计局桂林培训中心、局会议室
|
10
|
468
|
10
|
6
|
两纲监测、粮食产量抽样调查等统计工作培训
|
两纲监测、粮食产量抽样调查等统计工作业务
|
5.5
|
广西区统计局桂林培训中心、局会议室
|
7
|
170
|
9
|
7
|
“两改”、投资统计改革统计试点、园区投资、50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监测等统计工作培训
|
“两改”、投资统计改革统计试点、园区投资等统计业务
|
8.5
|
广西区统计局桂林培训中心、局会议室
|
11
|
374
|
11
|
8
|
区、市两级数据联审评估会商工作培训
|
区、市两级数据联审评估会商工作
|
7
|
广西区统计局桂林培训中心
|
3
|
153
|
6
|
9
|
“四大工程”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预报联审工作培训
|
“四大工程”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预报联审工作
|
10
|
广西区统计局桂林培训中心、局会议室
|
8
|
442
|
8
|
10
|
投入产出调查工作培训费
|
二产、三产调查企业培训
|
8
|
广西区统计局桂林培训中心、局会议室
|
1
|
306
|
1
|
11
|
统计系统领导干部能力提升培训
|
统计系统领导干部能力提升
|
25
|
外省高校
|
1
|
62
|
6
|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6.96万元,同比减少0.85万元,同比下降0.8%。下降原因是全市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后,我局按照政策规定减少了5辆公务用车,未保留公务用车,从而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经济分类科目名称
|
2018年预算数
|
|
类
|
款
|
|
302
|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06.96
|
|
302
|
01
|
办公费
|
5.61
|
|
302
|
02
|
印刷费
|
1.48
|
|
302
|
07
|
邮电费
|
2.83
|
|
302
|
11
|
差旅费
|
22.51
|
|
302
|
13
|
维修(护)费
|
1.40
|
|
302
|
15
|
会议费
|
1.48
|
|
302
|
16
|
培训费
|
1.58
|
|
302
|
17
|
公务接待费
|
1.22
|
|
302
|
28
|
工会经费
|
7.86
|
|
302
|
29
|
福利费
|
1.40
|
|
302
|
39
|
其他交通费用
|
54.12
|
|
302
|
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5.47
|
|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年度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金额为10.5万元,同上年持平。其中:集中采购预算10.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00%,同上年持平;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同上年持平。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我局无公务用车,无200万元以上设备。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整体绩效目标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来开展的,主要目的是查清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为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依据。
2、重点项目绩效目标个数1个: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预算数额:25万元,占全年预算数5.33%。
立项情况:
项目立项的依据:根据《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财政部 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农普办字[2016]2号)文精神。
项目申报的可行性: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是根据《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来开展的,主要目的是查清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为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依据。
项目申报的必要性:全面查清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为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参考依据。 1.突出重点,以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 2.优化方式,科学设计普查业务流程,以提高普查效能,减轻基层负担。3.统一组织,统一设计方案、统一布置培训、统一实施调查、统一处理数据、统一发布数据。 4.创新手段,全面采用手持电子终端设备和电子地图,实现普查数据的采集、报送、处理等手段的自动化、电子化,提高普查的信息化水平。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2018年1月-4月,普查数据处理及汇总;2018年5月-9月,普查资料开发;2018年10月-12月,普查公报发布。
年度目标:全面查清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为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参考依据。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各级财政部门对集中的一般预算收入有计划地分配和使用而安排的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国家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行政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